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现将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中期检查、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改项项目
(一)结项范围
1. 2021年以后到期而未结项,即立项且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校教[2021] 8号、校教[2021] 14号、校教[2022] 8号)。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超过3年不予结项。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商丘医专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变更申请书》后报教务处。
2.2023年立项的项目(校教[2023] 7号)符合结项条件也可参加。
有人员变更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商丘医专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变更申请书》(附件4)。
(二)结项要求
结项审核专家组将对照该项目申报书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对项目的预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教改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讲义、课件、软件、实验报告、调研报告等体现课题实施和效果的证明材料进行检查验收。要求必须有物化的研究成果。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
(三)材料要求
1.《商丘医专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2.《项目研究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3.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教研论文或教材、原始调研问卷、数据资源、实物成果、获奖证书、评价反馈、媒体报道等(电子版和纸质版);
4.《项目结项、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须加盖院部签章);
5.《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如有。
与项目内容无关的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项条件。对未达到结项要求的,不予结项。
二、中期检查项目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4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校教[2024] 2号、校教[2024] 3号、校教[2024] 9号)和不准备参加本次结项的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
(二)中期检查标准
中期检查专家组将对照该项目《申报书》对中期报告进行审核,对课题的预期成果对项目的预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教改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讲义、课件、软件、实验报告、调研报告等体现课题实施和效果的证明材料进行中期检查,要求项目必须有过程性的研究数据或成果。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
(三)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提交《商丘医专校级教改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商丘医专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4)、项目中期成果证明材料,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一)授予范围
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已产生一定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成果。
(二)申报范围
2022年以来完成结项的校级项目均可参加(已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除外)。参加本次结项的项目可同时参与本次教学成果评选。非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在本次成果申报范围内。
对于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的成果,在符合推荐要求的情况下,将优先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三)奖项设置
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奖项有空缺。
(四)申报要求
1. 成果应在指导实际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上取得了确定的成效,在全校产生了一定影响。
2. 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学改革成果的实施方案、成果报告、教材、论文、著作等。
3. 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与以前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内容不得重复。
4.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年来依托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平台建设所取得的成果。
(五)材料要求
1. 《商丘医专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 《校级教学成果总结和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1)反映申报项目的成果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字)。
(2)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与研究项目相关的论文、教材、专利证书、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数字资源、评价反馈等)。成果为教材的,须提交样书。
(3)与项目内容无关的研究成果,不能作为评选成果条件。
3. 《商丘医专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院部签章)。
四、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0月16日(周三) 下发工作通知
10月25日(周五) 完成材料提交
10月30日(周三) 完成结项、优秀成果评审会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院部务必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联系人:张体华 李 静 张震 李迎
3.材料报送:1号楼教务处442室、447室
教务处
2024年10月16日